本报9月4日讯 “吸毒成瘾未戒除的驾驶员,将被注销驾驶证。”今天起,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市驾驶员管理将增加是否属于吸毒人员的审查环节和处置要求。有过吸毒史的驾驶员,在办理车管业务时将面临“拦截”,必须出示合格的尿检证明才能办结。
涉毒司机办业务遭“拦截”
易明是一名大货车驾驶员,今日上午来河西直属车管所办理大客货运车驾驶员年度审核业务时,遇到了问题。
“刚把驾驶员信息输入系统,电脑就发出嘟嘟的报警声,系统主动弹出警告,显示驾驶员2007年10月有吸毒记录。”车管所工作人员张卫山介绍,从9月1日起,公安机关吸毒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已与车管所驾驶员管理系统对接,一旦有涉毒人员办理车管业务,系统会自动拦截。
“涉毒人员分为3类。”张卫山说,如果显示驾驶员是吸毒成瘾未戒除状态,系统将自动注销其驾驶证。如果显示为3年内有吸毒记录或有吸毒史,则需取得禁毒支队指定医院开具的近3个月的尿检证明,才能继续办理业务。
接到通知30日内注销驾照
今日起,交警已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主动办理注销业务以及驾驶人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交警将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向社会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记者在车管所了解到,交警部门办理车管业务时必须登录与涉毒网联网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驾驶证业务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查询、对比吸毒人员登记信息。驾驶人对注销驾驶证提出异议的,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会同禁毒部门进行核查。
有吸毒记录不能开校车
“吸毒人员容易产生幻觉,而且反应迟钝,驾驶车辆尤其校车以及大型营运车辆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张卫山介绍,江苏“4·22”特大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就是吸食毒品后产生兴奋,两天没有睡觉后驾驶营运车辆,最终酿成惨剧。
交警部门强调,对于有吸毒史的驾驶人,一律不予准许校车驾驶资格,对于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后有吸毒记录的,将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对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和出租车驾驶人,有吸毒记录的需要办理从业资格证及年审的,一律不开具证明,并通知所辖大队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加强监管、调整工作岗位或取消其营运资格。
提醒
这些情况将注销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情况可注销驾驶证:
●驾驶员死亡的;
●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年龄在60岁以上或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年龄在60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年龄在70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此外,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通知》,吸毒成瘾未戒除将注销驾驶证。同时,在毒瘾戒除前,不受理其驾驶员考试报名。
■记者 黄娟 通讯员 孔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