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纪委下发了《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细则对公务接待进行规范:“今后公务人员在温州市内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所有人员一律吃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对一批高档酒菜也有明确规定,茅台、五粮液等,均不得上桌。不过负责人表示,接待市外单位或上级机关,并不在本次规定之内。
这个遏制工作人员“舌尖腐败”的文件,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标准”,备受民众关注。不过在温州,公务接待实际分为两类:工作餐和公务宴请。工作餐是指市内各单位的相互接待;公务宴请是指接待市外单位或上级机关。而一个接待“上级领导除外”的免责式条款,把民众企盼的惩治公款吃喝的重要区域排除在外,多少让我们失望。
话说回来,在目前的官场生态体系中,一个地市级纪委部门制订文件来约束、限制上级部门的行为,确有“以下犯上”之嫌,是官场之大忌。有些话在报纸、电视上说说,在大会小会上讲讲,是可以的,但如果照此严格去执行,只能说明你太嫩,缺乏“政治头脑”。这个“政治头脑”与政治谋略、领导才能与品德等无关,属于官场潜规则的范畴。
问题是,惩治“三公消费”已为全社会所强烈关注,并被提到关系到政党、国家安危的高度予以认知。中央三令五申,民众翘首以待,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行政长官,不仅是社会精英,也是肩负人民所托来领导、管理一方。如果N个党务政务文件,N亿人民众目睽睽,加上N次的党纪法纪教育,都管不住官员的一张馋嘴,这样的官员,可以一脚“踢”了他。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实上,“踢”一千个官员,或者“踢”一万个官员,也于事无补。中国的“三公消费”陋习由来已久,习惯成自然,非重典猛药不能医治。中国的民众委实良善,官员说出国“考察”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相信了。结果,官员出国考察成为常态,而先进的管理经验仍然在国外。至于吃嘛,民以食为天,官员也是人,既然有公费报销,不吃白不吃。
在发达国家,政府官员是不能随意吃喝、随意坐车、随意出国考察的。比如,美国一位女市长,接到中国某女市长的邀请来访时面有难色,说没有这笔开支预算。中国女市长脱口而出,这费用我们承担。共产党人的思想觉悟绝对比他们高,但某些官员的素质与行为,绝对与他们不能同日而语。
无需否认,我们的监督机制与政治生态都存在问题。温州市纪委的文件,其实是一种努力,只是这种努力,离民众的要求有相当距离。从理论上而言,“我的地盘我做主”,对在温州市范围内的公务接待,不管来自哪一级部门,廉政接待绝不会错。错的是我们的意识还停留在过去的时代。 ■吴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