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极其悖论的问题摆在了公众眼前。对于那些无良的药企,我们必然要去谴责;但如此一来,这排山倒海式的声讨,也正好帮助相关的监管部门扩张自身权力。面对药企,我们已经无可奈何,面对监管者,公众又何尝具备监督的能力呢?然而,如果权力扩张之后的监管者,只是能够更加如鱼得水地干预市场,却并不真正热衷于监管本身,那今天的舆论声讨意义又何在呢?所以,一个颇为复杂但却无法绕过的途径是,公众必须实现对于监管者本身的监督,并且通过对监管者最终实现对药品质量的控制。也基于此,药监局的公开道歉乃至对它的问责,应当更为迫切和重要。
■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