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6日讯 为学习、借鉴“株洲经验”,湘潭拟聘请1000名市容环境监督员,对在市中心城区乱倒乱扔、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处罚。
按照初步方案,在湘潭街头乱扔槟榔渣、果皮、纸屑、烟头等脏物的,每次罚款10元;随地吐痰的,每次罚款20元;乱贴乱画的,每次罚款50元;行人不按规定横穿马路的,每人(次)罚款20元;车辆乱停乱放的,每台(次)罚款50元。单位、经营户未落实“门前三包”的,也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明年元旦起,市容环境监督员将正式分布在两个城区(岳塘区、雨湖区)的43个定点岗、28条机动路段的59个巡查岗点进行纠章,2月1日开始协助实施处罚。
■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