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出台规定:行人和骑车者在街头交通违法,除被罚款20元外,还要在街头站岗两小时,并被通报至工作单位。单位(社区)首次出现本单位(社区)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的,必须负责指派2名交通志愿者于10日内到指定地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两个小时。拒不落实的,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加倍选派人员履行此义务。
网友“之赞”:那开车的在斑马线不减速,公车违章行为呢?
苏州网友:哈哈,下岗工人笑了。
网友“及及”:“你是哪个单位的”又成热门话题了。
海口网友:说白了,就是希望从面子和票子这两方面施压。
网友“雅兰”:可笑,杀人犯所在单位,是不是也应派人到监狱改造啊?
云浮网友:有单位的单位来人,没单位的岂不是要地方父母官来?
网友“南飞燕”:又搞连坐,以违法行为治理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