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一篇名为《党员干部居然伪造身份赴港澳公款旅游》的网帖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帖中透露,峨眉山市符溪镇个别党员干部,去年夏天伪造身份赴港澳地区旅游。
以身试法、公款旅游的干部究竟有哪些人?他们为何伪造身份公款旅游?带着网友的种种疑问,新华社记者日前赶赴峨眉山市,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
网曝干部伪造身份公款游港澳
发帖人“JSYHSL123”爆料称,自己在峨眉山市某旅行社办事时,意外发现了一张2010年五六月符溪镇骆永利、张万林等党员干部赴港澳地区审批表格。在申请表上申请事由填的为“旅游”,政治面貌为“非党员”,工作单位为“个体户”或“无业”。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上显示为“港澳五日游”。
“据我所知,他们明明是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却要弄虚作假,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JSYHSL123”在网帖中说。
“乔装”出境公款旅游属实
记者12日赶到峨眉山市,在采访中了解到,帖文中提及的“张万林、骆永利”分别担任符溪镇党委副书记、符溪镇副镇长职务。记者从峨眉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得到了张万林、骆永利的《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表中所填的申请日期均为2010年5月31日,申请签注种类为“团队旅游”。
“如果以出境考察的名义,不仅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还要报上一级外事部门备案。”峨眉山市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符溪镇领导刻意隐瞒真实身份,规避了有关规定。
违纪干部受党内警告处分
“网友反映的问题存在。”峨眉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万力平说,2010年6月11日、19日,符溪镇党委、政府先后分两批次,由党委书记、镇长分别带队,共计60名镇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参加了由四川世纪金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峨眉山分社组织的港澳七日游。期间总花费16.8万余元,在财务上以“外出考察费”名义,分多次报账。
万力平说,根据调查事实峨眉山市11日做出了处理决定:一、责令符溪镇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追缴全部外出人员的所有违纪款项,全部上缴国库;三、给予符溪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对涉及的符溪镇相关人员诫勉谈话。
峨眉山市监察局“轻描淡写”的处理意见引起网民意见“反弹”。不少网友提出质疑:对这一“明知故犯”的腐败问题,才给个“警告”处分,这不是变相纵容、包庇违纪者,鼓励更多干部效仿么?这种避重就轻、隔靴搔痒的处罚怎能起到震慑作用?
■新华社记者 苑坚 吴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