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9日讯 “突发灵感,想造一副扑克牌,美其名曰‘网络恶人’扑克牌,54张牌、54个恶人,从罪大恶极到可恶依次排列……”近日,网友“秀才江湖”在华声论坛和百度贴吧发帖,向网友征集恶人名单制作一副“网络恶人”扑克牌。不少网友表示赞同,与此同时,也有网友质疑这样的评选是否侵犯了“被评选者”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发帖者】 让人们永远记住
网帖称,想造一副扑克牌,美其名曰“网络恶人”扑克牌,欢迎网友推荐恶人名单,早日帮忙凑足54张牌。
8日下午,记者联系上“秀才江湖”。他表示,之所以制作“网络恶人”扑克牌,最初纯粹是灵光一现,“很多坏人,时间过去人们就忘记他们了,我希望借此让人们永远记住他们”。
“我以自己上网的经历所了解的坏人为目标,结合网友的意见去定夺。”针对记者提出的这54个人是如何甄选,“秀才江湖”称,其内心已有粗略的评判标准,“反正就是口碑比较差,给社会或者个人造成后果比较严重的那些人吧。”
【网友】 用照片妥当吗?
网友“Songgun”称,这个太有创意了!我预订10副这样的扑克牌!抱着同样想法的网友不少。还有些网友积极提供参考,网友“still1314”建议,可以把近10年发生的一些事儿,比如文强等人做个统计和简介,让大家讨论。
“想法不错,有创意,不过用照片妥当吗?如果把你的照片贴上去,你舒服吗?”网友“粮食白酒”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网友“彼岸有约”则直接罗列了宪法和法律上对个人名誉权和肖像权的保护条例。
【律师】 肖像权不容侵犯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李健表示,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名誉权和肖像权,是任何个人都不能侵犯的权利,未经法定机构的剥夺,第三方无权进行利用或者侵犯。
李健称,“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他们在接受国家司法制裁的同时,其名誉权和肖像权也同普通公民一样,不容个人侵犯”。■见习记者 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