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因感情不和跟前夫离婚,她吃低保,租房子带着女儿生活,却在今年4月意外得知离婚时丈夫已经继承了部分房产,而该处房产将在拆迁中获得数百万补偿款,长沙市天心区李丽玲求助本报法援团,要求分得前夫离婚时已有房产的一半。6月7日,本案已在天心区人民法院立案。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余奋强 邹婷 陆秉雯
离婚后发现丈夫隐瞒房产
李丽玲和前夫杨磊在1991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1992年生下女儿晶晶,婚后,夫妻性格不合,不能沟通,且常年分居。2000年,两人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那一年,女儿才读小学二年级。
离婚后,杨磊按照协议一次性给了李丽玲生活费28000元,杨磊每月固定给小孩抚养费。离婚时两人都称没有房产,李丽玲搬出租房住,杨磊留下跟他兄妹一起住。
杨磊所住房子是他父母留下,有三百多平方米,他父母过世后,他和几个兄妹住下,其后几年兄妹陆续搬走,房子用来出租。
2010年8月,李丽玲所租房子被房东收回,她无处落脚,只得找到杨家,从杨磊姐姐手中租下其中一间20平方米的房子。
今年4月,杨家房子面临拆迁,因为李丽玲家庭困难,社区为她申请廉租房,在申请过程中,李丽玲无意间发现她所住的三百多平米房子有六分之一属于前夫,是他在1996年父母过世时继承的。
“邻居说房子一共有几百万元的补偿款,我前夫至少有七八十万,可是他从来没有提起这个房子有他的份。”李丽玲说,得知真相后,她多次找前夫沟通,想要回部分补偿款,都遭到拒绝,杨家其他人对补偿款数目绝口不谈。
“女儿现在还在外地读大学,她爸爸有几十万,却让她跟我挤在巴掌大的出租房里过日子,她心里肯定不好受。”李丽玲说。
法援团帮忙分割共同财产
李丽玲多次跟前夫沟通无果,又没钱请律师,不知该怎么办,她找到本报“法援团”求助,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光律师伸出了援手。
李春光律师介绍,杨磊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继承了该房屋六分之一的份额,但是离婚时他并没有向法院说明,李丽玲也不知道。也就是说这所房屋六分之一的份额是属于他和李丽玲至今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现在房屋正由附近的征收指挥部拆迁补偿。根据婚姻法等相关规定,李丽玲有权起诉,要求分得杨磊房产的一半。
6月7日,该案在天心区人民法院立案。
因为担心前夫挥霍,李丽玲向法院请求冻结拆迁指挥部还没有付给杨磊的部分补偿款。
李春光律师提醒,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应当事人要求,文中李丽玲、杨磊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