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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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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南科大自主招生的一道“加试题”
赵强

   近日,教育部表态支持南方科技大学的教改探索,但任何学校改革都须依法办学。此语一出,引得各界猜测纷纷。有学者分析,这实际上就是要求南科大学生参加高考。南科大学子则在网上发表公开信,集体表示不参加高考。南科大校长朱清时表示,是否参加高考由学生自己决定。

    不参加高考,意味着南科大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将来获得的学历、学位难以获得国家承认,毕业后不能考国家公务员、考国内大学研究生……“高考”不仅是道门槛,也是获取种种远期权利的路由。因此,参不参加高考,在当下的体制语境中,涉及学生的切身权益。“由学生自己决定”——不以学生的权益为冲破体制藩篱的武器,朱校长的表态显示出南科大应有的气度。

    而参加高考,又意味着什么呢?学者如此解读:“如果这一消息属实,加之此前深圳为南科大公选局级副校长,南科大的所有去行政化改革,事实上已全部结束。”可见,“高考”,对于此际的南科大而言,已经溢出了其本身意义,携带着更多内涵丰富的伴随文本——意味着南科大之前的自主招生“非法”,意味着南科大向既有体制投降,意味着南科大改革失败——南科大千回百折之后,只不过是为中国教育版图再添一所“深圳大学”而已。

    其实,不用这么悲观。有行政级别的副校长和高考,对于一所志存高远的初创大学来说,可能只是该校宏阔发展史上的一漪微澜。换言之,拒绝一位局级副校长和拒绝高考就能保证南科大的成功吗?这未免将高校改革想象得过于简单。南科大的重中之重在于《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它赋予南科大在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教学科研和招生收费等方面充分的自主权。这部南科大“基本法”被深圳市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这在国内尚属首例。它是南科大改革的保障,本身也是南科大改革的重大成果——与之相比,副校长、高考,不妨视作新老制度交替时的一个缓冲。在南科大前进的路途上,必然还会有更多坎坷,要奋争,也须必要的妥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南科大成功与否不在一时得失,也不能一时论断。教育部固然能理解其改革的艰辛与苦衷,要支持其教改探索,但也无法不顾及其“出格”做法对现有体制产生的“破坏性”冲击。现在高考在即,教育部喊话是尽责,也是权利提醒——“高考”,是摆在南科大自主招生面前的一道加试题,现在他们给出了答案,能打多少分?只有时间才有资格评判。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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