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4日讯 今天上午,湖南网岭监狱原监狱长刘德明受贿一案在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刘德明案发前,同监狱的原副监狱长殷雄也因涉嫌受贿被查,此案备受各界关注。法院未当庭宣判。
刘德明今年54岁,家住长沙,1999年调任网岭监狱监狱长。去年6月,网岭监狱原副监狱长殷雄被双规,同年9月刘德明被执行逮捕。攸县人民检察院查明,2002年至2010年,刘德明在担任网岭监狱监狱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16.7万元。公诉机关调查显示,刘德明受贿14笔,主要来自企业承包、工程建设、犯人家属等方面,其中受贿最大的一笔金额达47万元。
“关照”业务“帮助”犯人受贿百万
2001年至2006年,为了在承包和经营饲料厂方面得到刘德明的关照与支持,网岭监狱502饲料厂厂长邱东平先后送给刘德明47万元,刘德明一一笑纳。
与此同时,刘德明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一些服刑人员进行了“帮助”。
2007年、2008年,犯人李昌初的哥哥李昌开先后两次送给刘德明2万元,希望刘德明给李昌初关照和帮助,办理保外就医,刘德明欣然接收。
副监狱长被双规后退钱
检察机关公诉指出,刘德明受贿案中,有5起是在去年网岭监狱原副监狱长殷雄被双规后,刘德明因怕自己的受贿行为被查处,将部分受贿款项退回给行贿者。
攸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介绍,刘德明受贿情况大部分为其主动交代,“到案发时,检察机关只掌握了2笔受贿案例,受贿金额只有几万元”。
■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彭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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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或伙同情妇7年共受贿54.5万元
湘乡市国土局原局长陈光荣获刑10年半
本报3月24日讯 在担任湘乡市民政局局长、湘乡市国土局局长的7年多时间,陈光荣单独或伙同情妇共计受贿54.5万元。近日,陈光荣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
陈光荣今年55岁,湘乡市人,大专文化。从2003年至2010年年初,在担任湘乡市民政局局长、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兼局长期间,陈光荣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受贿54.5万元。
在担任湘乡市国土局局长、书记期间,陈光荣大肆“卖官”,情妇彭国英则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她在当地开了家牌馆,那些想进入湘乡国土系统工作、或“跑官”、“买官”的,正是在这家牌馆,直接或经彭国英之手,将钱送给陈光荣。
鉴于案发后陈光荣向办案机关交待了犯罪事实,并且退回了全部赃款,岳塘区法院认为,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宣判后,陈光荣没有上诉。 ■记者 刘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