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10年12月31日讯 昨日,株洲市教育局出台冬季校园安全新规,要求恶劣天气下特别关注学生到(离)校交通安全,必要时可停开校车,调整学生到(离)校时间,条件允许的家长要接送低年级学生上下学。
新规还要求,如遇持续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灾害,学校可适当调整上课时间和寒假时间,暂停或推迟举办大型集会和户外活动;同时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因交通阻塞等原因滞留学校的学生,无安全保障条件下不得让学生离校。
此外,对学校租用社会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学校一把手的责任。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查处各类非法搭载学生的农用车和黑校车。
学校提供机动车位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远离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区;校园面积较小的,一律不准将汽车停放在校园内;所有车辆按学校规定的线路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坚决禁止学生上学和放学高峰时段及学生活动时车辆进入学校,不得人车混行;学校有条件的,可将车辆通道和行人通道分离。
校内有家属区的学校,凡是家属车辆要进入学校也必须禁止在学生上学和放学高峰时段及学生活动时进入学校。校园里须设置交通安全标识和设施,如警示牌、减速带和限速标志等。■记者 李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