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10时30分,在鑫磊网吧前人行道上贩卖衣服是你吗?’这句话应为‘×年×月×日×时×分,你在什么地方干什么?’”6月11日上午,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开展第二批“点名办案”活动讲评会,会上,城管执法队员陈小明、谭立行因在办理乱摆摊担案件中,由于“询问笔录”的问话不规范,最后只被评为“基本合格”。与此同时,该大队并公布了第三批“点名办案”的人员名单及内容。
定期开会讲评城管执法
从去年9月起,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开展“点名办案”。“此举完全是为了不断提高执法队员办案水平。” 据该大队大队长毛著介绍,要求所有“被点名”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层级审批的完全方式办理完结指定类型的案件,在案件审查的过程中结合程序、实体、社会效果、自由裁量权运用、文书装订等环节进行考核,对于合格者进行奖励,对于不达标者进行惩戒。“大队还将定期召开讲评会,实施一对一讲评。”
取证照片不好也会被挑刺
橘洲中队执法队员赵兵、吕山参与了第二批“点名办案”的店外洗车和设置洗车场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两人总结交上来的案卷共18页,包括处罚决定书、立案审批表、检查笔录等。这份看来很详细的案卷,却仅仅被评为了“基本合格”。
在会上,曾参加过“点名办案”的岳麓中队杨鸣宇对该案件进行了讲评发言。“本案的主要证据前后关联基本能互相印证,但还存在一些瑕疵,如案件重点不突出,执法人员取证的照片不能反映出基本事实。”
在听完同事对自己处理的案件的讲评后,赵兵与吕山当场表示“受益匪浅”,今后将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记者 吕菊兰 通讯员 李兵 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