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就陈水扁家族所涉“机要费”贪腐案等多起弊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陈水扁20年有期徒刑,判决陈水扁之妻吴淑珍20年有期徒刑。二审还判决陈水扁、吴淑珍分别科以罚金1.7亿元、2亿元(新台币)。
该判决相对于去年9月一审的“无期徒刑、2亿新台币”的判决有大幅度减轻,被台湾媒体称为大逆转。
二审宣判后,台高等法院合议庭召开延押庭以决定至今已羁押500多天的陈水扁是否继续延押。经过近两小时辩论,合议庭裁定陈水扁还押看守所。台高院表示,陈水扁是否续押将另日以书面通知。
台湾联合法律事务所的主持律师刘孟锦11日上午表示,如果陈水扁对此次二审结果不服再次提起上诉,这个时候如果解除对他的羁押,陈水扁很有可能会逃亡。他分析,扁家已经将海外的7亿汇了4亿多回台湾,法官应该是考虑到态度问题,所以二审比一审判得轻了很多。
据陈水扁律师称,就在10日,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还“大动作”汇了700万美元,11日下午将再有300万美元到账,届时扁家汇回台湾的钱将达到4亿6千多万新台币。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