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同学,却藏着魔鬼般的心。3月15日,永州东安警方宣布,曾在社会上引起极大震动的某中学“四女生集体失踪案”全面告破,涉嫌强迫和组织同窗好友卖淫的吴方民、简雪松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通讯员 魏龙元 记者 刘璋景
同班四女生集体失踪
2008年10月20日上午,四对夫妇着急地来到东安县公安局报警,称他们在某中学读书的女儿突然集体离家出走,要求警方帮助寻人。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这四对夫妇的女儿都就读某校同一个班,都是同一天失踪。
一下子有四个女生集体失踪,年龄在15至17岁不等,民警觉得案情重大,当即决定对其并案侦查。
警方随后到四女生所在学校调查。学校反映,四女生在班上是关系最好的同学,均住同一个宿舍,就在她们失踪的前一天,四人均以各种理由分别请假回家,假期到期后仍没按时到校上课,才引起班主任注意并及时联系家长。
调查中,有同学向民警反映,四女生很可能跟已辍学的同班男同学吴方民、简雪松走了,因为走的前几天,她们一直跟吴方民、简雪松两人在一起玩,曾透露说不想读书,想出去找工作赚钱。随后,民警在四女生的床垫下搜出了她们分别留给父母及同学的信,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因无法查清吴方民、简雪松的去向及联络方式,警方的调查被迫中断。
她们被同学“暗算”了
半年时间过去了,失踪女生毫无音讯。2009年5月,失踪女生之一陈某的出现令调查峰回路转。
2009年5月4日深夜,陈某的父母突然接到女儿的电话,称自己在深圳市罗湖区街上,无钱回家,要父母去接她。见到父亲的那一刻,陈某放声痛哭。陈的父见年仅16岁的女儿头发凌乱,面容憔悴,心头一酸,眼睛湿润了。后在细心盘问下,陈某说出了令他震惊的遭遇。
原来,陈某等人是被吴方民、简雪松以找工作的名义骗走离家的。到深圳后,吴、简立即露出他们魔鬼般的嘴脸,不仅扣留了陈某等人的身份证,还控制她们的行动自由。几天后,又将她们强行带至罗湖区、宝安区、福田区等地发廊和旅店,以拷打、强奸等手段威胁她们去卖淫,稍有不从,就会遭毒打。半年来,身陷魔窟的四女生天天遭受非人般的折磨,因看得太紧根本无法逃脱。
5月4日晚,陈某等人又被强迫至一发廊卖淫,她趁客人不备,才逃出来给家人打电话。
背后
拳脚控制同学,半年获利10万
陈父与女儿回家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立即赶至深圳,将唐某等三名女生从一间黑暗的出租屋里解救了出来。可狡猾的吴、简二人却逃之夭夭。
今年1月,东安警方得到吴、简已潜回家的线索,立即展开布控,将两人相继抓捕归案。
经审讯,吴方民、简雪松交代了强迫陈某等人卖淫的犯罪事实。早就辍学混社会的吴、简为达到谋取不义之财的目的,常到学校找失去读书兴趣的陈某、唐某等四女生玩耍,其目的是想利用同学关系取得信任后,将她们骗出去为他们挣钱。不知是计的陈某等人请假跟吴、简两人来到深圳,没想到却落入好同学精心设计的圈套,遭其“暗算”。短短数月内,在两人的拳脚控制下,用身体为他俩获利近10万元。东安警方在取得确凿的证据之后,将吴、简两人以涉嫌强迫和组织卖淫罪,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