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1日讯 如果你深夜一个人去自动取款机取钱,却发现取款机顶壳上有300元钱,您会怎么办?市民刘先生的选择是:拨打110报警。长沙市雨花区巡警表示,刘先生这样做是对的,因为有可能这是一个骗子设下的陷阱。
21日晚11:40,长沙市民刘先生去长沙市韶山南路光大银行的存取款机取钱,他拿出钱包,正准备将银行卡插入取款机里,发现取款机上面放着3张百元大钞。他环顾四周,发现并没有人来找钱,他拿出手机,拨打110报警。
在附近巡逻的长沙市雨花区巡警大队中队长沈斌很快赶到现场,刘先生将钱交给了沈斌。
“我看到钱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办,肯定是不能拿的,因为取款机上有监控。但是也不能让钱一直放在那里,万一丢了别人找我麻烦。我还担心,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将钱留在那里等人上钩。”刘先生说。
今天上午,雨花区巡警将钱送到了光大银行,巡警告诉记者,这300元钱是真钞,因为发现钱的是自动存取款机,有可能是储户存钱时,版本较老的钞票机器读不出来,先放在一边,忘记拿走了。
这300元钱是您留下的吗?请拨打我们新闻热线0731-84326110,找回您丢失的钱。
新闻链接
“许霆案”
山西籍的打工青年许霆因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出错,提取了不属于自己的17万余元,于2007年11月29日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许霆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1月14日,广东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2008年3月31日,广州中院作出重审判决,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云南版许霆”
“云南版许霆”何鹏原系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学生,2001年他到自动柜员机上取钱时,发现仅有10元的余额后面突然多出了许多“0”。此后何鹏在不同银行的ATM机上分221次取出现金429700元。2002年,何鹏一审被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2009年11月,何鹏获云南省高院改判为有期徒刑8年6个月。2010年1月16日,何鹏出狱。
民警提醒
请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热线或110
民警提醒,遇到取款机上有钞票的情况,又发现ATM机有被人改造的嫌疑,或者旁边有陌生人形迹可疑,请不要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必要时可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热线或110报警求助。
如遭遇吞卡、现金提取失败等问题,可及时拨打发卡银行的统一客服电话和ATM电子显示屏提供的客服电话,或到所在银行营业网点内寻求帮助。
"取款机陷阱"
取款机陷阱有几种
1、持卡人在取款时,不法分子以掉钱为诱饵,诱使持卡人去捡钱,趁机将另一张银行卡插在插卡口,当持卡人返回时,以为银行卡已退了出来。
2、不法分子在ATM机上安装吞卡装置,并在旁边张贴虚假银行告示,引诱持卡人拨打电话,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套出持卡人的密码后盗取存款。
3、不法分子在ATM机旁边张贴假的银行公告,以“银行程序调试”为由,要求持卡人将银行卡存款转账到指定账户,盗取存款。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朱小娟 通讯员 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