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省军区后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军服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活动,以遏制当前社会上存在非法生产、销售、穿着、使用军服的行为。
■记者 李国平 实习生 苏也琪 通讯员 王希明 赵文华 卓健
严查非法销售生产军服
据省军区介绍,我省这次专项整治,重点是查处非法销售军服及其仿制品的行为,查处以“军服”、“军品”、“军需”等用语招揽顾客,以及利用军服做商业广告宣传、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查处军服承制企业超出合同范围生产军服、军服仿制品和军服专用材料,没有军服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仿制品和军服专用材料的行为;查处军队单位和个人擅自订购军服,不按规定穿着军服的行为;检查其他严重违反《军服管理条例》的行为,查处涉及军服的违法犯罪活动。
重点整治长株潭等地区
据省军区透露,此次集中整治,联合检查组将重点整治流动人口杂、服装市场多、驻军单位集中的长沙、株洲、湘潭、衡阳、怀化、岳阳等地区,并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重点突出的市(县、区)进行抽查。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公安部门还将重点查处穿着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对抗拒执法的地方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对严重违反《条例》的军队人员,移交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据了解,除了现役军人以外,在特定时机和场合可以穿军服的,主要有军队离退休人员、预备役人员、高校国防生等,其他人员严禁私自穿戴军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