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以每平方米2800元价格卖给公务员2600多套房子,而目前此地段房价在3100元左右,此举引来市民争议。市民认为这是照顾公务员的“专供”房,而政府解释是为解决公务员住房,统一购买的“团购”房。(12月20日《成都商报》)
早在2006年,针对“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简称196号文),要求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对违反规定批准或实施集资合作建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此后国家的一些政策性文件比如2008年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等,都进一步明确延续了相关的政策规定。这些措施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与社会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咸阳这片正在建设的“渭滨苑小区”总占地224亩,房子建成后共2600多套,只向咸阳市公务员销售。可见,这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团购”,而是针对特殊对象的成片小区委托建设开发,换言之,如此“团购”就是196号文严禁的“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搞的集资合作建房。而据记者调查,申购的人员有厅级、县级干部甚至还有离退休人员,显然这也不是单纯为了解决“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的条件,又有住房实际困难的部分公务员住房难的问题”,更像是利益均沾的单位集体福利。至于116平方米到198平方米的户型标准自然也是超标了。如此违规、超标、福利性的“团购”房,却被冠以“限价房小区”,以限价房的优惠政策拿地,虽然定价低于市场价,即便不是恰逢市场低迷,相关开发商也会是欣然接受这笔政府订单的吧。因此,所谓的咸阳“团购”房实际上是以种种借口复辟的住房“双轨制”,牺牲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大”公益打造了公务员群体的“小”福利。
退一步来说,果真是咸阳市政府英明果断地抄了一把房市的底,却只供应给公务员,也只会让公众心里更没底——住房难是公共问题,解决所有人的住房难题是公共管理者应负的责任,如果政府只与开发商荣辱与共,只与公务员群体休戚相关,那普通老百姓又去指望谁?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