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汤先生来电:我的孩子在株洲四中上高二,作为择校生学校要求每学期都交1300元的择校费后,还得补交1300元学费。开学不久后,保险费、补课费、社会实践活动费等源源不断的往上交。上个月老师带所有学生去了一趟张家界,就要求每人交了300多元。每个学生还有综合素质学分,如果不交钱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话,此项就无学分,这不是明摆着强制学生交钱吗?
株洲四中财务科柴科长回复:今年秋季开学所有费用全是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的,择校生所收取的2600元包括择校费1300元,学费1000元,还有300元的代收费即选修课本费、书籍费和作业本费。至于社会实践活动费,学校规定社会实践活动遵循自愿原则,不参加的学生可以去社区服务。至于学校周日补课收取补课费的事情,是家长委员会的成员要求组织的,与学校无关。
■实习记者 彭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