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5日报道了鑫天鑫城小区业主委员会,把服务小区的虹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的案子(详见12月15日A9版),引起了强烈反响。市民纷纷致电本报新闻热线或登录华声论坛倾诉自己与物业之间的烦恼,列举自己所在小区存在的种种问题,这些日益聚集的矛盾往往因为一个导火索而爆发。
■记者 张颐佳
[案例一]
被盗后物业“不作为”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德馨园小区C栋3单元的朱世杰先生来电:有一晚我留宿父母家,第二天回家发现防盗网被撬断,家里翻得乱七八糟,金器、现金等贵重物品,全部不翼而飞。我第一时间反映给物业,他们说不管,叫我报警。后来统计损失共有两万余元,警方分析是在入夜前被盗的。我多次找物业公司没有一个说法,只能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表示抗议。
据朱先生了解,有很多业主都是发生了类似的不愉快后和物业公司陷入了尴尬的僵持境地。
[案例二]
车库改装惹恼小区业主
长沙市伍家岭竹满人家小区1栋住户李放华女士:小区楼栋一层规划是做车库或杂屋的,层高只有2米。但开发商着急资金回笼,便以1.8万—6万元不等的价格将车库出售或出租,很多人购“库”是为了居住,便深挖地基,拓展层高建房。
记者在7栋27号车库一个正在“装修”的车库看到,从地平线下挖出80厘米左右,承重墙上有埋电线凿出的深深划痕,一个正在改建的“厕所”在埋装管道。车库楼上105房的方阿姨说:“家里经常突然没水了,结果发现车库改装主水管关闭了我们整栋的水闸。半夜2点半还在下面敲敲打打,让人不得安宁。”
小区居民认为一个新建小区变得乱糟糟的原因,正是物业管理方不作为所致,小区居民已联合成立业主委员会,准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统计]
失窃、刮车、霸王条款位列矛盾三甲
从绿化没有修剪齐整,到楼梯间长期不亮灯,12月15日,本报接到来自各个小区业主反映问题的电话近百个。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的马家文律师表示:近年来,关于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其中,家中失窃诉物业公司不作为、车辆停在小区内被多次刮伤和物业订制的霸王条款位列诉讼的前三甲。
声音
网友“超别”:物业公司既然收了物管费,就应该尽职尽责为业主当好“管家”。
网友“薇薇”:物业把小区经营好是有利可图的,想做更多的“生意”,就要提高服务质量。
您是否与物业公司发生过冲突?您有什么好建议来避免和化解矛盾?欢迎您拨打本报热线0731—84326110倾诉,我们将邀请法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为您解答。
互动
业主与物业矛盾的恶性循环怪圈
与物业产生小矛盾
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缺乏运营成本缩减队伍
更多漏洞、缺失的出现
个人矛盾升级为集体矛盾,甚至发生肢体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