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南京两名小伙同时发现路边有一沓百元大钞,便报了警。由于两人说不清自己的确切位置,警方就让他们将钱交到附近派出所。但两人担心万一接触钱,可能会遭到误解,干脆还是不捡钱,冒雨守候在现场,直到民警前来拍照取证。(见本报今日27版)
不得不对两位小伙的举动报以热烈赞赏:其一,自然是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心肠。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路不拾遗、急人所难,更可贵的还在于那种“前仆后继”的勇气——3年前,就在他们栖居的这座城市,发生了著名的的彭宇案,此案的结果是,许多人发誓“从此再不做好事了”。但前车之鉴并没有让俩小伙选择逃避,而是知难而进。其二,他们有一个清醒的头脑。见义勇为虽然是道义责任,但如何作为却大有学问。鉴于彭宇的遭遇,我们欣慰地看到,俩小伙采取了既帮助了他人又保护了自己的行动,可谓有勇有谋。
当然了,这一双赢结局的得来不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俩小伙在寒雨中苦苦等了那么久,公安机关也出动警力前往拍照取证,这都是实实在在的成本,假若两人无需顾虑,直接捡起钱交到附近派出所,这些时间成本和行政成本都可以节约——别看具体到这件事上的成本并不算很大,但假如他们面对的是路人摔伤,甚至是歹徒行凶,如果也眼睁睁地等着警察赶来,那代价肯定就非常之高了。可见,信任缺失不但隔膜了人际关系,还使社会运行成本大大增加。
尽管两名南京小伙的行动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之光不会轻易泯灭,但必须看到,在做好事频频被告上法庭、被判赔偿乃至被“钓鱼执法”的语境下,“助人有风险,施援须谨慎”已经是被人们普遍奉行的为人准则了。君不见,如今还有几人会对乞丐施舍呢?个别人的知恩不报、蓄意讹人,已经对人们的善心产生了强烈的挤出效应,所谓“劣币驱逐良币”是也。
信任缺失、好人难做是无奈的现实,但因此袖手旁观也不是可取的,毕竟人与人之间互爱互助既是人性主义,也是现实要求。怎么办?除了行善者多留心眼,全身远害,更需政府从制度层面营造见义勇为的环境。对恶报善行的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对好心遭遇歪解甚至恶报的人,政府应该启动救济手段,进行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安慰和补偿。
■怀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