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张先生从汽车南站乘车去韶山,原来车站40多分钟发一趟车,可他等了2个多小时还不见车影,这种无法按时发车的情况已持续十来天了。
面对乘客质问,长沙至韶山线路司乘人员称,造成这样的局面是一个多星期的“扣车门”所致:承包该线路上4台大巴车使用权的合伙人之一要求退股遭拒后,将其中3台车扣在韶山。记者随即赶赴当地调查。
■记者 周红泉 实习生 罗旭
【现场】
乘客苦等2小时不见车影
“怎么还没来车,你们到底是怎么搞的!”12月5日下午,长沙汽车南站的9号站台前,20来名乘客面带怒气,围着售票员大声质问。
9号站台是长沙南站到韶山的大巴车停靠点。乘客张先生告诉记者,往常几乎每40分钟就会有一班车从这里发出。他中午12点就买了票,可等到下午2点多钟,眼见站台旅客越来越多,车仍迟迟没有进站。“只能坐到湘潭转韶山算了。”一些急着回家的旅客纷纷挤向售票窗口退票。
“这条线路上4台车被扣了3台,我们也没办法,你们再等等。”司乘人员肖女士不断安慰着满脸怒气的乘客。她向记者承认,乘客买票、等待、然后退票,这样的场景在长韶线已持续上演了十来天,但现在线路上只剩一台车在跑,他们也很无奈。
【解释】
退股遭拒上演“扣车门”
记者随后找到承包4台大巴车使用权的负责人李建华。他告诉记者,2年多前自己联合十多人出资340万元从龙骧公司承包4台大巴车,按规定负责该线路运营。他们将股份分成34份,他因占股最多成为大股东。今年,韶山的郭某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入股10万元,同时被聘为长韶线路上一名司机。
“郭某作为司机不服从管理,他请假2天却休息了四五天。”李建华说,根据他和对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司乘人员不服从受聘方调度随时可以解聘,他决定先对其停岗查看。半个月后,郭某突然要求他将10万元股份钱退还,遭到他和其他股东的拒绝后,郭某等人于11月27日上午在韶山一连将3台大巴车扣下。
李建华认为,因为承包车辆折旧损耗、经营也有亏赢,投入的10万股份可能涨也可能贬值,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股,更不可能原价退股。而且郭某即使不开车,他拥有的股份照样可以每月分红。现在3台车被扣十来天,不仅乘客出行不便,也给其他股东造成数万元的损失。
【回应】
不让开车无奈才“扣车”退股
12月5日,记者和李建华等股东来到韶山市清溪派出所。一名姓向的副所长随后和郭某取得联系,要求其前往派出所接受调解。
面对记者,郭某也是大倒苦水。他坚称自己并没有不服从受聘方管理,并表示自己当初入股的目的除了分红外最主要的是自己能开车赚钱。“那次请假我虽然只请了两天,可后来我说明家里有事走不开,他们也没有勉强,并不是我不听安排。”郭某表示,可大股东李建华却因此不让他开车,现在到其他地方开车要放押金,他没办法才要求退股扣车。
在记者和派出所民警的劝说下,当晚郭某最终答应,第二天先放走被扣押车辆中的两台,李建华也答应结算其分红和10月份工资。可让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记者和派出所教导员刘立春陪同李建华前去取车时,郭某夫妇却突然拒绝放车,记者和派出所民警试图再次协调,但对方却扬长而去。
【内幕】
“扣车门”并非个别现象
对此,韶山市清溪派出所教导员刘立春称,虽然郭某扣车行为欠妥,但郭某和李建华之间属于经济纠纷,派出所无权处理,只能向法院起诉。
随后,记者陪同李建华找到龙骧公司下属的汽车南站。该站17车队负责人石铁钢表示,他们曾组织李建华和郭某开展协调,但效果并不理想。“扣车门”并非只有李建华遭遇过,不少股东之间一出问题就“扣车”,他们为此也很头疼。目前,事情仍在进一步协调中。
律师说法
扣车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志员律师表示,郭某如对李建华等股东拒绝其上岗及退股要求存在异议,可以持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向对方主张权利,而不能以此为由阻碍正常的公共运输秩序,扣车这样的“维权方式”涉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严重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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