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日讯 长沙市物价局将于即日起至10月份,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民办非营利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医疗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它经办机构,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共47家。检查内容为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医改试点地区和单位医药价格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医疗服务项目、病种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学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等。
■通讯员 张健 王雁 记者 朱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