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孙先生9月1日来电:三湘都市报吗?我想让你们帮个忙找个人,是个贼。
三湘都市报:啊!这你得找警察吧?
孙先生:是这样,我是卖灯具的,昨天两箱1800元的灯具被偷了,看能不能找到小偷协商赎回来。
三湘都市报:找小偷赎货?你还真是有创意啊。
记者调查
“那贼识货咧。他硬是把一堆便宜货搬开,偷了两箱最贵的,估计是个行内人。”孙老板的门面在马王堆灯饰城,昨天上午10点左右,他将7箱货打包封好,贴上发货单后码在店铺门口,急着把这批灯具发到株洲去。没想到等他忙完了手中的活,回头一看,竟然遭贼了,码在门口的货挪动了位置。“前后几分钟时间,就少了两箱。”孙老板告诉记者,被偷的两箱灯具里面装的是开关、节能灯和灯带,一箱大概重30斤,“这两箱货很重,又不好搬,小偷应该是开电动车或者其他运输工具运走的。”
“他拿出去卖顶多卖两三百,可惜了,我愿意出700到800块钱把那两箱货赎回来。”由于被偷的货物是顾客订好的,孙老板现在已经将顾客的订货补发了过去,可是想起被偷的两箱货,他还是心里硌得慌,不仅至今没有报警,还有了找到小偷赎回货物的想法,“货已经偷了,报警也难得有作用,现在希望那贼能把货还回来,我出点钱也行。”
■记者 黄磊 实习生 吴佳伟
律师说法
这是纵容犯罪
“找小偷赎回被偷物品,在法律上是绝对不被支持的,这是纵容犯罪的做法。”对于孙老板的想法,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的李春光律师直言很“雷人”,“像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种是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追回被偷物品,失主可以给提供线索的人适当的奖励;另一种是失主通过媒体对遗失物品进行公告,对于提供线索或归还失物的人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