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央企“负面新闻”缠身,国资委负责人表示,将设立央企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对舆论加以引导(《北京晨报》9月1日)。
确实,央企最近有点烦。中石化“天价灯”,中石油“低价房”,还有“洋贿赂”事件,涉及九家企业中竟有八家都是央企……“负面新闻”连连的后果会是失去社会的信任,也可能无谓地增加了改革的成本。如果是因为这样,设立央企新闻发言人,及时主动地向公众澄清事实,释疑解惑,则不但有助于制止谣言,国企改革也会因为公开透明而更容易获得公众理解,进而最大程度地赢得社会助力,减少阻力。
然而,不能回避的是,有些新闻尽管是“负面”,终究不是造谣,是先有负面事实,再有负面报道。设立新闻发言人,并不能改变这些基本事实。如果新闻发言人有对事实进行“选择性引导”,这将是又一个“负面新闻”。当然,在关于央企的一些传言乃至新闻报道中,因为信息渠道不够畅通,导致细节夸张变形的情况确也存在。比如,中石化的“天价灯”开始传言是1200万元,后来业内人士估价是一百来万,但具体花了多少钱至今仍是谜。
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本质上,社会舆论对其关注,也是对切身利益的关心。最不愿意看到国企负面新闻的其实是社会公众,因为每一个负面新闻都昭示着公共利益受损。正是出于权利的焦虑,公众才借助对国企负面新闻的“围观”,宣泄内心的不满。因此,央企设立新闻发言人,其着眼点应该在于架设一条交互沟通的渠道,而不能指望新闻发言人有“乾坤挪移”的本事,能让公众视线发生选择性偏移。
根本消除负面新闻的办法则要靠国企改革能保证国企运行在“正面”的轨道,而不跑到“负面”去制造新闻。■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