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大炳(本名余炳贤)2007年吸毒遭查获,经裁定观察勒戒,却于今年4月再犯,被发现在汽车旅馆吸食安非他命。日前法院判处大炳徒刑3个月,或以罚金新台币9万元(约人民币1.8万元)代替坐监。
2007年2月,大炳首次因吸毒被查获,基于初犯只被处以观察勒戒。大炳曾信誓旦旦地声称绝不再接触毒品,并替公益团体担任反毒大使,没想到今年4月17日,台湾中和警察局接获线报,前往中和市某汽车旅馆,又查获大炳与男子黄金龙两人吸食安非他命。基于大炳对毒品来源多次供述不一,检察官认为大炳无意断绝毒品,并浪费司法侦查资源,起诉并请求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