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酒后驾车,酒精含量达到认定标准,就应该构成犯罪”。7月18日,针对酒后驾车频频发生交通事故的社会现象,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罗毅两位律师正式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在《刑法》中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
建议中称,此罪名的条文可作这样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5000元至2万元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据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