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23日二审裁决“王致和”商标侵权案中方胜诉。
根据裁决书,法院要求德国欧凯公司停止使用“王致和”商标,并撤回其在德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王致和”商标。原告王致和德国代理律师菲梭维特克在现场听取了法院裁决,而德国欧凯公司律师没有到场。
菲梭维特克律师对这一裁决表示高兴。他就此强调说:“中国企业要走向海外,首先要想到保护自己的权利。一旦权利受损,要有勇气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商标2005年在德国被一家名为“欧凯”的公司抢注。2007年1月,在双方协商未果后,王致和集团决定对欧凯公司提起诉讼,追讨其商标权。
2007年11月14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做出一审裁决,禁止欧凯公司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依法撤销欧凯公司抢注的“王致和”商标。王致和集团在德国地方法院一审中胜诉。
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第一案。■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