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谈金燕
本报4月23日讯 记者今日从省商务厅获悉,财政部、商务部等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近日共同制定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大幅度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并对提高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及加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在包括湖南在内的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试点时间为2009年5月1日至7月31日,试点成功后全国推广; 未改革地区,仍然由财政部门审核并兑付,但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并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
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导致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
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统计,4月份以来,湖南“家电下乡”每周销售家电近3万台。截至4月19日,湖南下乡家电已销售21.11万台,销售金额达3.37亿元;已发放家电下乡补贴6.33万台,金额1356万元。销售量和销售金额均在全国排名第四位。目前,全省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154个,位列全国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