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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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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实施 保障“幼有善育”

  □ 李一陵

  6月1日,学前教育法正式实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有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6月5日 《光明日报》)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推出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学前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不过要看到,学前教育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教师队伍不稳定、教育活动“小学化”、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也是客观存在。

  学前教育立法,在于把党对学前教育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一段时间以来发展学前教育的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用法治方式破解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关键在于坚持政府主导,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其中,夯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是重中之重。近年来,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家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连年保持快速增长,为学前教育高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未来,不管是继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还是扩充民办普惠性资源,抑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资助制度,都有赖于政府的稳定投入。

  教育活动“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现象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学前教育法确立了坚持最有利于儿童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并就规范办园划定了法律红线。“禁止组织入园考试或者测试”“禁止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或者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等规定突出了对学前儿童的权益保障,充分彰显了“以儿童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为各地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提供了指引。

  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承载着家庭的希望与民族的未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政府、家庭、幼儿园等各方明晰权责、同向发力,才能确保法律得到严格贯彻实施,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续写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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