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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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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在校受伤学校必担责”的魔咒

  □ 关育兵

  据报道,江苏无锡赵小某在校内楼梯意外摔倒,家长向学校索赔8万元被法院驳回。这一由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打破了“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必定担责”的传统认知坚冰,为校园安全责任的判定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

  (4月25日 《南方都市报》)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担责的关键在于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无锡这一案例中,学校从常态化安全教育的开展,到安全提示的设置,再到事发后的及时处置,完整展现了其在教育、管理方面的努力。法院基于事实和法律的判决,是对学校尽责行为的认可,也表明法律不会盲目偏袒任何一方,而是以公正的尺度来衡量责任。

  打破“在校受伤学校必担责”的魔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这是对教育规律的尊重。另一方面,这也是法治精神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明确的责任界定,让学校能够安心教学,家长能够理性对待校园意外,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

  当然,也应认识到的是,虽然学校在尽到职责的情况下无需担责,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对校园安全的管理。学校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升应对能力,尽最大努力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同时,家长也需要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工作,与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和保护孩子的责任。

  这一案例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了一起具体的纠纷,更在于其对社会认知的引导。当法治思维深入家校双方心中,当责任认定不再模糊不清,我们才能构建起一个更加安全、和谐、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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