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同举
很早之前,我国女性就有了特定节日。这些节日虽然没有“妇女节”之名,却有“妇女节”之实。
农历三月初三,旧称“上巳节”,是最早的女性节日。在这一天,人们为少女举行授笄仪式,把她们的头发绾起来,插上簪子,标志着少女已经长大成人了。唐代杜甫在《丽人行》中写道:“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描写的就是上巳节的热闹场景。
到了宋朝,上巳节已日渐被人冷落,取而代之的是“乞巧节”。乞巧节,也称“七夕节”“女儿节”,是传统的岁时风俗之一。七夕夜晚,妇女们装束整齐,在自家的庭院内摆上时令瓜果,对着明月虔诚祈祷,乞求织女传授她们纺织、刺绣等女红技巧,更乞求上天赐予一份美好姻缘。“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长安城中月如练,家家此夜持针线。”这些诗句描写的就是妇女们欢庆乞巧节时的情景。
在乡下,端午节是出嫁女回门、给爹娘送祝福的日子,也有“女儿节”之称。明朝沈榜的《宛署杂记》中有相关记载:“五月女儿节,系端午索,戴艾叶,五毒灵符。宛俗自五月初一到初五日,饰小闺女,尽态极妍。出嫁女亦各自归宁。因呼为女儿节。”妇女们选择端午回门是有来由的。农历五月初五,双五重逢,在八卦中为“比和”之象,大吉,利回乡。
在有些地方,重阳节也被称为“女儿节”。明代刘侗在 《帝京景物略》中记载道:“(九月)九日,父母家必迎女归宁,食花糕……亦曰女儿节。”这一天,出嫁女要回娘家与亲人团聚、吃花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