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冠青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是今年“两高”工作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人贩子”余华英案、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等典型案件被点名,坚持依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等法治原则贯穿其中。
(3月9日 《中国青年报》)
一方面,对暴力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零容忍”;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特殊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决定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时,应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不能止于“一判了之”。如何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摆脱致罪因素、预防重新犯罪,也是必须正视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鸣指出: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通常是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恶化的过程,错失最佳的矫治教育时机或者采取干预措施不当,部分未成年人将会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防治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拿家庭与司法的协同来说,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不想管、不会管、管不了等问题,可以通过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加以干预。
下一代的茁壮成长,离不开司法有力“护航”。只有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才能真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