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品
不出嫁的后果
春秋时期,越王勾践曾下令:“凡男二十岁、女十七岁不嫁娶者,惩其父母。”
在古代,法定婚龄不仅有下限,还有上限年龄,比如晋朝女子的法定婚龄为下限13岁、上限20岁,到了20岁还没有结婚的话,官府就会采取强制手段强行婚配;而到了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
在汉朝,超过15岁还不结婚的女子,是要罚款的。据《汉书·惠帝纪》记载,汉初刘盈(惠帝)时期(公元前195~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确的罚款政策:“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可以买到七八石粮食,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官方举办的“相亲会”
说到相亲,它并不是现代人的专利,古来有之。不过那时候它的名字叫:奔。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聚会,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仲春会一般设在每年阴历的“三月三”。
可能有人会问了:我是宅男,不爱出门怎么办?这事还真由不得你。《周礼》中的《地官·媒氏》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宅家不“奔”,还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