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娜
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家庭教育指导令2376份,对1545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912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一组数据引发广泛讨论,“依法带娃”等家庭教育话题再次进入舆论视野。
(6月27日 《光明日报》)
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安宁幸福,是家事也是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两年多来,家庭教育指导落地生根,不断趋细趋实,促进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政策的引导和示范效应日益显现,“依法带娃”不断成为社会共识,推动未成年人安全网织密织牢。
“依法带娃”是父母的必修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父母也是孩子最坚实的依靠,要和孩子形成深度而亲密的共情,建立良好的沟通。正所谓“言传不如身教,身教不如境教”,家长要注重以身作则,努力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在健康、积极的环境中成长。
在目前的实践中,司法机关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大多针对的是存在失责行为的父母,要求其纠正错误。事后追责当然必不可少,但如何加强事前沟通和指导也同样重要。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法院探索通过“课前调查+法庭授课+不定期回访”三步走方式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还有的地方依法为离婚纠纷案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离不开协同共育。司法、教育等部门以及妇联等群团组织都各自具有专业优势和资源,能够实现更好的资源联动和行动协调,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注入更多力量。各地可探索建立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聚焦家庭教育新情况、新问题展开研究,参与推广科学教育方法,培养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以满足不同家庭个性化、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服务需求。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也责无旁贷,应畅通途径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家长课堂、专家讲座等方式,助力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与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