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师说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2023年11月22日 星期三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健康评估

  教育部11月15日印发通知,决定组建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切实发挥专家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学决策水平。各工作片区每学年对片区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一次评估。

  咨询委员会在教育部领导下,承担全国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咨询、监测、评估、科学普及、引领指导等职责。主要职责包括组织专业力量,开发适合我国大中小学特点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库,建立完善的调研体系和监测机制,跟踪、监控和预测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态;深入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各地和学校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整合多方资源,为大中小学生提供更加专业、便捷和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做好重要决策、顶层设计的前期研究,为政策制订提供咨询和决策参考意见;发挥专业优势,分类面向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体进行科普宣传等。

  咨询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委员组成,每届任期4年。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秘书处设在北京师范大学,负责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咨询委员会实行“一体+片区”组织机制,根据地理区域划分为华北和东北片区、华东片区、华中和华南片区、西南片区、西北片区,每个片区设组长一人。

  各工作片区要在组长组织带领下,通过调研、科普宣讲、义诊等多种适宜方式,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覆盖所在片区省份的重大活动,对片区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一次评估,准确把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现状、发展动态、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向所在区域省级教育行政等部门和秘书处作出报告。

  据人民网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广告热线:(0731)84326428 传 真: (0731)84313258 订报热线: (0731)84313258
邮 编: 410005 邮 箱: kjxb001@126.com  全年订价:168元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