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以良)为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9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简称《计划》)。
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3.5%以上
《计划》明确我省县域高中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5%以上。
同时,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优质生源稳定;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师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
《计划》指出,要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保障县中生源稳定,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广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实验区、实验校经验,推广创新教育实验学校经验,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加强实验教学,按课标要求开出学生实验课。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严格教师队伍管理
《计划》指出,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继续实施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适当扩大全省普通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努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
有关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不按规定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3年春季开学前完成整改。加强教师流动管理,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县中抢挖人才的学校,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推行教师“县管校聘”、县域内“轮岗交流”,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适当提高县中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定期动态调整适时提高班主任津贴。
要按照规定比例落实县级和学校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省培计划适当向县中倾斜,充分发挥师范院校作用,加强县中校长、骨干教师培训与教师全员培训。
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
《计划》要求实施县中对口帮扶工程,通过政府支持、教育部门主导、学校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市域范围内组织县中对口帮扶工作。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采用与县域薄弱高中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联合教研等方式实行合作。
同时,依托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和衡阳师范学院等有条件的省属高校开展县中对口帮扶工作。支持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对花垣县边城高级中学等5所县中开展托管帮扶。对在对口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