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钩
到过临安城的马可·波罗这样描述杭州的街道:“行在一切道路皆铺砖石,蛮子州中一切道途皆然,任赴何地,泥土不致沾足。唯大汗之邮使不能驰于铺石道上,只能在其旁土道之上奔驰。”
这是不是马可·波罗的夸大其词呢?宋人周辉在《清波杂志》中的记载可以印证:“江南街衢皆甃以砖。”北宋汴梁的御街,更是半点不逊于近代城市景观:“路心又安朱漆杈子两行,中心御道,不得人马行往,行人皆在廊下朱漆杈子之外。杈子里有砖石甃砌御沟水两道,宣和间尽植莲荷,近岸植桃李梨杏,杂花相间,春夏之间,望之如绣。”
宋朝政府的城市治理方式,确实是比较“现代化”的。在东京这样的大城市,宋朝设置了一个专门的机构——“街道司”来管理城市的环境卫生。街道司可以招募500个环卫工人,每名环卫工人给予月薪“钱二千,青衫子一领”(《宋会要辑稿·职官》),其职责包括整修道路、疏导积水、洒扫街道、整顿市容等。《清波杂志》说,“旧见说汴都细车,前列数人持水罐子,旋洒路过车”,以免尘埃飞扬,看起来跟今日城市的环卫洒水车差不多;《东京梦华录》说,“每遇春时,官中差人夫监淘在城沟渠。”官府每年都会定期安排工人疏通沟渠,以免城市积水。
南宋的城市也有专门的机构与人员负责搞好环境卫生。《梦粱录》说,“亦有每日扫街盘垃圾者,每支钱犒之”。跟今日政府雇佣环卫工人打扫街道没有什么不同。城市居民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粪溺,也有专人收集、运走,“人家甘泔浆,自有日掠者来讨去。杭城户口繁夥,街巷小民之家,多无坑厕,只用马桶,每日自有出粪人瀽去”,这些专业倒粪的行业叫做“倾脚头”。每年春天,则有“官府差雇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雇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
政府同时立法严惩破坏城市公共卫生的行为,《宋刑统》规定,“穿垣出秽汙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禁止居民打洞穿墙、向外倾倒垃圾;主管城市卫生的官员如果袖手不管,则与犯法者同罪。市民“辄将粪土、瓦砾等抛入新开运河者,杖八十科断”(《宋会要辑稿·方域》),居民如果自行将粪溺倒入河道,将被处以杖八十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