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于近日出台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将采取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同时,对培训材料的12种情形作出禁止性规定。北京市教委指出,中小学生培训材料内容应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并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鼓励探究创新。机构选用境外教材,应参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摘自《北京青年报》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