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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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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竞赛别成“拼爹”游戏

  □ 六理先生

  近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简称“合肥物质研究院”)院长刘建国被曝利用自己和实验室团队的科研成果供儿子获奖升学一事,引发高度关注。

  (10月28日 《南方都市报》)

  中小学生科技竞赛并不是第一次爆雷。2020年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昆明小学生研究癌症论文”事件,已获奖项被取消,研究员父亲写信道歉暂告一段落,这次算是又爆出了一颗陈年“旧雷”。

  2015年,刘建国之子刘某阳凭借发明“便携式雾霾污染气体快速识别和检测装置”获得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并因此被合肥重点高中一六八中学录取。但该发明在名称、工作原理、外观方面,均与合肥物质研究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2012年的一项科研成果高度一致。当时,刘建国任该所副所长,也是该科研成果所属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018年,刘某阳再次凭借发明“酒驾安全激光快速筛查系统”获得第33届全国青少年创新成果竞赛三等奖。无独有偶,该发明也与刘建国2011年所申请的国家专利高度相似。

  这样的“巧合”绝非偶然。据刘某阳当时的任课老师证实,该发明在研究过程中确实得到了刘某阳父亲的指导和帮助,“属于‘大手拉小手’,父亲的项目他也可以参与,就相当于父亲搞一点东西给他做”。

  作为科研工作者的父亲,对孩子的科研活动进行指导,不仅无可厚非,而且理应大力倡导。但是,儿子的发明创造与父亲所在研究院的科研成果如此高度一致,要说其中没有猫腻简直是在侮辱公众智商。

  顾问指导和直接复制,两者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这究竟是“大手拉小手”还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手把手的抄袭,相信公众不难判断。作为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有完整严密的评审规则,对于一些明显超出中小学生知识能力范围的参赛作品,评审专家为何没能发现?2015年的获奖项目,何以现在才曝出问题?是否还隐藏着其他造假者?评委们是不是应该出来亮个相?众多疑问,有待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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