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
《通知》提出,提高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其中,国家试点地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不含县城)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强化省级统筹,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确保营养膳食补助提标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和城市学生伙食、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开支聘用人员费用等方面。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