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欣红
“老师只允许我们喝水和上厕所,不让我们下楼”“学生课间活动的最大半径:教室外的过道”“比体育老师更卑微的,是没有课间10分钟的孩子”……近日,《半月谈》关注学生课间10分钟休息的情况,报道称,课间跳绳、跳房子、踢毽子、打弹珠等儿童游戏在校园内消失了,不少学校课间10分钟鸦雀无声。
(4月14日 《中国青年报》)
活泼好动的孩子,在课间为啥不能下楼“撒个欢儿”?课间10分钟究竟该如何还给孩子?
就客观条件而言,以前不少学校是平房,课间到操场上撒欢儿很容易,但是现在全是楼房,三楼以上的孩子刚下来恐怕就得考虑上去了。
当然,关键问题是学校的管理模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不少学校以强调纪律为名,想方设法让好动的小学生安静下来,美其名曰“文明休息”。加之现行的评价体系把教学成绩当作衡量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成绩好是王道,把课间10分钟用来提升成绩,效果还是显而易见的。
另一方面,学校的安全责任更是“压力山大”。以前学生在学校发生磕碰了,家长不至于把责任都推到学校身上。而如今,就算学校没有任何过错,为了息事宁人,也常常要给予一定赔偿。一些学校只好无奈地作出“不准在室内大声说话或谈笑、不准出教学楼、不准在室外高声说话和嬉戏打闹”之类的“约法三章”。
家长心心念念“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出了点事就“全都是学校的责任”。要想让孩子在课间10分钟尽情玩耍,必须切实解决学校的后顾之忧。
对此,北京、上海、湖北等多地已经出台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从法律层面对事故各方责任进行了严格界定,为校方管理松了绑。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还应该考虑成立专门机构规范处理校园意外应急事件,避免学校与学生家长直接面对,让校方安心开展课间活动。此外,还有必要建立起赔偿责任机制,以应对学生意外事故。
允许孩子在课间10分钟“嗨”起来,应当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