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教育建设起步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举行成立典礼。12月23日-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1950年,第一个中学教学计划颁布
1950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这是新中国的第一个中学教学计划。
《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取消了旧中国的“党义”、“童子军”、“军事训练”等科目,规定中学设政治、语文、数学等14门课程。“计划”还单独设置了政治课程,加强了对学生的新民主主义教育。
1951年,颁布第一个学制
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公布实施《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学制。它以法令形式确立和充分保障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明确规定了职业技术教育和业余教育在学制中的适当地位。
1954年,知识分子上山下乡掀起第一次高潮
1954年5月24日,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为此5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央宣传部《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提纲》。此后,许多城镇高小、初中毕业生响应党的号召上山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形成知识分子青年上山下乡第一高潮。
1965年,中央批示半工(耕)半读发展方向
1965年3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农村半农半读教育会议。10月召开全国城市半工半读教育会议。12月召开全国半工(农)半读高等教育会议。由此,全国再次掀起试行两种教育制度,大办半工半读学校的热潮。
1977年,高考恢复
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标志高考制度正式恢复。《意见》明确确定高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直接上大学,不是必须“劳动两年”。同时,考虑到当时还有大批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将部分考生年龄放宽至30岁,婚姻状况不作限制。
1978年,教育督导制度恢复
1978年初,根据邓小平指示,教育部成立巡视室,标志着我国督导制度的恢复。
1980年,学位制度正式建立
1980年2月1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正式建立。
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
1985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教师节的决定》。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1986年,开始实行义务教育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7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1992年,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号召:“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1994年,残疾人教育有了专项法律
1994年,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法规《残疾人教育条例》颁布。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了如何保障我国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如何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残疾人教育法律体系初步建立。
1998年,开启高校合并办学
教育部在1998年四校合并组建新浙江大学的文件中指出:“这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对于面向21世纪在我国组建若干所规模大、层次高、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2005年
学生可根据婚姻法结婚
2005年3月29日 教育部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依据《规定》,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对考试作弊者可以开除学籍;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
11月10日,我国首次发布全民教育国家报告,聚焦农村教育,宣布5年后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2015年全国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2008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
2008年从秋季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这项政策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名学生。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后,对城市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确需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20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
2010年7月29日,备受关注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全文发布。这是中国进入21世纪之后的第一个教育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11年
教育部与省级政府共同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3月9日到7月11日,教育部分别与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通过实施备忘录,教育部将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等方面加大对各省支持力度。各地承诺按照备忘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国家启动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600万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将受惠于这一计划。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
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并公布,规定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异地高考稳妥推进
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因地制宜,在年底前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进一步推动异地高考的实现。
党的十八大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党的十八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明确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国统一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建立
9月1日,全国首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中小学生学籍号与身份证绑定,“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年底,覆盖全国所有中小学生的统一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并实现全国联网运行。
教育经费实现4%目标
12月23日,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201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2236.23亿元,占GDP比例为4.28%,比上年的3.93%增加了0.35个百分点。中国如期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4%目标,这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开启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新航程。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
9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高考的内容、形式、录取、管理等环节进行了全新设计和部署,其中不分文理科、取消艺体特长生加分等10项变化备受关注。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这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之变”。
(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