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袁绍仁 刘和平)9月10日,泸溪县表彰了52名“优秀教师”、 29 名“优秀班主任”、1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38名“全县高考先进个人”和3所优秀学校,奖励金额共计100万元。
近年来,泸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特别是在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坚持教师工资优先发放、教师政策性福利待遇优先落实、教师培训奖励经费优先保证的“三优先”政策,实行教师待遇向农村教师倾斜、教师职称评审向农村教师倾斜、教师评优评奖向农村教师倾斜的“三倾斜”政策。实行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设立农教补贴,将农村村片小教师的加薪额度提高到每月1400元,将农村中心完小、农村初中教师每月的加薪额度提高到每月500元,县财政每年拿出1200万元为农村教师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