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颜开云) 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长沙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规定,长沙以后每年度都将评选一次“市长奖”,以鼓励在科技创新中有杰出表现的在校中小学生。
“‘市长奖’是由市政府设立的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加快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鼓励青少年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评选办法》规定,“市长奖”每年度评选一次,每届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评选。评选对象为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学生)。评选对象首先要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远大理想;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同时,在科技创新方面需要硬扎的“专业”实力。为了使评选标准更公开、透明、可操作,《评选办法》规定评选对象应获得七类奖项之一,其中包括全国性、各部委以及长沙市等各级赛事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