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岩口中学 罗理力
近年来,为优化和整合教育资源配置,以及方便学校集中管理,很多地方实行农村中小学“撤并”,即把乡镇以下的村小或把生源较少的中小学撤并到乡镇的中心学校。这种“撤并”确实也收到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些偏远农村不切实际的滥“撤并”,却成为阻碍农村教育发展的“绊脚石”。
其弊端:一是增加家长负担。偏远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后,学生被迫转校寄宿就读,在伙食费、交通费等方面的开支明显增加了。不少贫困家庭甚至由于负担过重承受不起,导致孩子不得不辍学。二是安全隐患大。偏远山区村屯分散,离校较远(有的相隔一二十里,甚至更远),而乡下又缺乏理想的交通工具,孩子到中心校就读,周末往返全靠村里的“摩的”或拖拉机接送。有的“摩的”安全意识淡薄,通常搭三四个孩子,而且山路险峻,存在很大危险性。三是孩子生活难自理,心理压力大。由于寄宿就读的小学生年纪尚小,有的不会自己洗脸、穿衣服,更不会洗衣服,有的半夜尿床或睡觉时常会因踢开被子而着凉感冒,这令家长非常担忧。而且,偏远农村家庭中,不少家长常年在外打工,孩子们长时间见不到父母,得不到正常、有效的家庭教育和温暖,加上孩子从小寄宿,亲人无法对孩子进行管教,同时缺乏对孩子的教育和辅导能力,对孩子只能听之任之,致使其压力过大造成厌学情绪或心理问题。这对其前途和身心健康十分不利。
因此,针对偏远农村中小学“撤并”后产生的“上学难”等一系列问题,有关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以“实事求是,方便就学”的原则进行村校“撤并”,千万不可盲目跟进、照搬,搞“一刀切”,否则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