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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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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永兴县:“一二三四”工作法唱响社区自治活力歌

  近年来,郴州市永兴县聚焦基层自治“一个”基础,推进“两约”建设,落实“三项清单”,发展“四会组织”,全面挖掘基层内生动力,充分激发基层群众自治活力。

  着力夯实基层自治基础。该县认真落实《永兴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选优配齐社区工作人员,专职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城区社区向社会公开招考40岁以下、具有大专文化水平以上人员。2019年以来通过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1人,给城区社区增添了活力。

  扎实推进“两约”建设。该县进一步指导各乡镇(街道)依程序修订完善“两约”,截至目前,全县278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通过司法联审率100%,并以在村务公开栏张贴、村级微信群发布等形式进行公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遵守。高亭司镇板梁村、马田镇高仓村、湘阴渡镇松柏村、洋塘乡羊乌村等村规民约分别被评为省级、市级优秀村规民约。此外,村(社区)严格落实“两约”监督执行和奖惩机制。

  认真抓好“三项清单”落实。该县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宣传(即“三项清单”),印发“三项清单”宣传“口袋书”,确保“三项清单”落实到位。目前,共列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20条、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30条、减负工作事项8条,让村(社区)进一步强化了基层自治意识,村(社区)职责进一步明晰。

  充分发挥“四会组织”作用。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积极引导“四会”,即村(居)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好人协会、治安协作会的作用,开创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在全县创新推广“群众提事、党员管事、干部理事、代表评事、集体定事”的“五事工作法”村,引领“四会”治村工程在永兴县落地落实,通过民主协商、示范引领、服务群众、调处纠纷,实现基层群众自治。

  (据《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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