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拆迁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暴力拆迁”、“钉子户”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拆迁问题,这看似是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其实它是一个社会矛盾,已经上升到影响社会稳定、政府如何化解民怨的高度了。
在这次“活埋钉子户”的拆迁事件的处理中,这位七旬老妇用死换来了“5套、每套160平方米、共计800平方米的还建房,60万元的赔偿款”,看得出地方政府或开发商是下了血本的。但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拆迁和被拆迁是一场经济利益的角逐,谈得拢就快拆,谈不拢就再谈,这也是拆迁户的基本权利。现在,不少老百姓生活得并不容易,为自己争取多一点权利是可以理解的。但真正所谓蛮不讲理的“钉子户”还是很少的。因此,七旬老妇用死换来了巨额的赔偿,这对其他拆迁户是不是具有“示范效应”?在以后的拆迁中,还会不会引发类似的事件?这将引起人们的深思。
其实,关于房屋拆迁早已有法规条律可循,不论是拆迁户还是开发商都应该依法依规办事,拆迁户不应漫天要价,开发商更不能暴力拆迁,有问题应在法律政策充许的范围内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样才能避免惨案的发生。
在过去的几年中已多次出现过地方政府与开发商暴力拆迁的事件,如嘉禾拆迁案、衡阳拆迁案,当事人有的丢掉了乌纱帽,有的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这难道还不能引起那些只图经济利益的开发商和一心只想着自己政绩的官员们猛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