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倜 通讯员 蒋冉 杨明)记者昨天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9月15日起(有效期5年),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销售,同步厘清中药饮片与配方颗粒收费边界。
此前,国内多数地区参照中药饮片管理模式,允许医疗机构对中药配方颗粒执行最高25%的顺价加成销售。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公立医疗机构除中药饮片外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正式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零差率管理范畴。所有配方颗粒必须通过省级平台采购,集采中选品种不得议价。
这一重磅政策的发布,标志着除中药饮片外,公立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已全面实现零差率销售。
对比国内不少地区“配方颗粒零差率+统一收取配方颗粒调剂费”的通行模式,湖南本次改革聚焦交叉收费乱象,予以差异化制度设计。《通知》明确规定,中药饮片(含破壁饮片、精制饮片、超微饮片、超微粉等)不得收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继续按原价格政策收费,杜绝“开饮片、套收颗粒调剂费”的违规收费行为。
业内人士提醒,务必厘清两个重要概念——中药配方颗粒执行“药品零加成”,但公立医疗机构可按规定收取对应的配方颗粒调剂费,来体现药师处方审核、逐味调剂、清点核对等劳务价值;而传统中药饮片则不执行配方颗粒零差率,禁止公立医疗机构套用配方颗粒调剂费。
记者了解到,对广大群众而言,最直观的改变就是用药账单更透明,看病吃中药更省钱。尤其是需要长期调理的慢性病、更年期、体质虚弱人群,长期用药减负效果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