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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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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态环境法典有效实施护航美丽湖南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 邹文辉

  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全球首部生态环境法典,它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生态环境法治实现历史性跨越。全国生态日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我们集中学习其时代意义、制度创新、民生价值和实践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一、深刻把握法典出台的重大时代意义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其重大意义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化的里程碑。法典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核心理念固化为刚性法律规范,把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长效法治保障。

  二是法治体系日趋完备的标志性成果。法典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系统整合各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形成五编1242条的完整规范体系,有效解决立法分散、制度碎片化问题,建成独立完整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三是破解生态治理顽疾的治本之策。针对多头监管、标准不一、执法割裂、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统一监管制度、标准体系和执法尺度,打破部门与区域壁垒,推动从分项管控转向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

  四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法典。法典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权益为宗旨,聚焦噪声、油烟、恶臭、水污染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科学回应秸秆禁烧等群众关切,让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落到实处,以法治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五是引领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实现生态环境全领域法典化的主要经济体,独创绿色低碳发展独立编,确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路径,摒弃粗放发展老路,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精准理解法典的核心制度创新

  生态环境法典不是简单的法规汇编,而是生态法治体系的系统性重构,包含四大原创性制度创新。

  一是统一核心法治概念。整合环境、资源、生态三类概念,确立统一的“生态环境”核心范畴,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实现从单一要素治理向全域整体保护的转变。

  二是创新五编体例架构。突破传统治理二元模式,构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的完整体系。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统筹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双向赋能。

  三是首创适度法典化立法模式。建立“法典统领+单行法配套”的双层法治体系,兼顾法律权威性与制度开放性,有效应对新污染物、气候变化等新型生态环境风险。

  四是优化专属法律适用规则。结合生态治理特点创新司法执法适用机制,破解法条适用混乱、执法标准不一的难题,保障法典规范、稳定、有效落地。

  三、用心感悟法典的民生温度与治理格局

  法典贴近民生、贴合实际,兼具温度与格局。

  在民生保障上,全力守护清洁空气、洁净饮水、安全土壤、宁静居住四大环境权益,首次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制度,严控微塑料、抗生素等新型风险,筑牢公众健康安全屏障。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监督举报、公益诉讼等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治理升级上,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全域共治格局。统筹水气土与固废综合治理,实现“三水”统筹、陆海统筹、减污降碳统筹,打造全方位、全链条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在发展赋能上,打破“环保制约发展”的片面认知,以法治化制度落实“双碳”目标、循环经济、能源转型和碳交易等机制,把生态保护从“约束项”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同提升。

  四、以法典有效实施推动法典从良法走向善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法典施行元年。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系统施治,从学、改、执、治四个方面发力,推动法典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

  加强法典宣传教育。分层分类开展全覆盖学习宣讲,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专业学、社会群众普及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全面清理现有法规制度,修订废止与法典不符的条款,细化执法标准和监管细则,健全统一监督管理、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等配套制度,形成协同配合抓落实的体制机制,构建完备顺畅的法治实施体系。

  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压实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法定监督管理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公民守法责任。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一执法尺度,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树立守法受益、违法必究的鲜明导向。

  构建全民共治格局。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畅通群众监督维权渠道,凝聚全社会生态保护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治理新格局。

  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的“绿色宪章”,是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更是利国利民、泽被后人的民心工程。我们要牢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法典有效实施,以法治护航生态保护,以绿色赋能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湖南生态底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美丽湖南建设,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湖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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