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赵志高 通讯员 罗璋)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联合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依托赣鄂湘三省区域司法协作机制,高效办结一起跨省涉企执行案件,为浏阳经开区一家重点企业追回43万余元全部欠款。当事人企业专程送来锦旗,对两地法院高效务实、善意文明的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浏阳经开区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因湖北某水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拖欠货款引发的纠纷。经浏阳法院审理,判决该湖北企业支付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等共计4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跨省执行跨度大、推进难的特点,浏阳法院执行团队提前报备审批,主动对接洪湖市人民法院寻求协助。洪湖法院全力配合,顺利传唤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庭问询。庭审初期,该负责人存在抵触情绪,案件推进受阻。执行干警围绕企业信用维护、经营发展前景以及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其正视法律责任。
该案创新采取债务加入模式,由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子女出具《自愿加入债务承诺书》,自愿为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债权兑现筑牢“双保险”。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日支付首笔款项10万元,两日内再支付15万余元,目前全部案款已足额到位,案件圆满办结。